精彩片段
要饭的,能娶到媳妇?《儿子要赶我走,我做了最后一顿饭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李建国李建军,讲述了我站在厨房里,看着灶台上那锅热气腾腾的红烧肉,心想: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一顿饭了。不是因为我要死,而是因为他们要死。说起来也挺好笑的,我一个五十八岁的糟老头子,居然还能想出这么"创意"的告别方式。要是年轻时候,我肯定想不出来。那时候的我,连杀只鸡都要闭着眼睛。现在嘛,杀人和杀鸡,好像也没什么区别了。锅里的肉香扑鼻而来,我深吸一口气。二十年了,我终于可以不用再闻这个家里那股子嫌弃的味道了。2事情...
这种好事我想都不敢想。
"我没什么可给你的。
"我老实说,"连***都丢了。
""没关系,"她笑了笑,"我也没什么了,就剩下这个家和两个孩子。
咱们一起过日子,好歹有个伴。
"4就这样,我们成了亲。
没办酒,就请村长做了个证,算是夫妻了。
那天晚上,我躺在她家的土炕上,看着头顶的房梁,心想:老天爷总算开眼了,给了我一个家。
从那天起,我就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男主人。
***和李建军,我也把他们当亲儿子一样对待。
但是,天真的我当时没想到,血缘这个东西,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。
两个孩子刚开始对我还算客气,叫我"叔叔"。
我不在意称呼,只要他们愿意和我好好相处就行。
我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干活,养猪、种地、打零工,什么赚钱干什么。
李秀芳身体不好,我就包揽了所有重活。
两个孩子要上学,学费、书本费,我一分不少地给。
记得***考上县里的重点中学那天,我高兴得像个**,逢人就说:"我儿子考上重点中学了!
"那时候的我,真的以为他们是我儿子。
5日子一天天过去,我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却越来越低。
首先是称呼的改变。
孩子们长大了,开始懂事了,也开始嫌弃我了。
"叔叔"变成了"老王",后来干脆连"老王"都不叫了,直接当我是空气。
然后是李秀芳的态度。
刚开始她还会在孩子们面前**我,后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。
再后来,她也开始嫌弃我了。
"你看看人家老张,开了个小卖部,一年能赚好几万。
你呢?
就知道种地,一年到头赚几个钱?
""你看看人家老李,儿子都给买车了。
你呢?
连个摩托车都买不起。
"这种话,她三天两头就要说一遍。
我总是笑着应付:"我会努力的,会努力的。
"但是一个四十岁的农民工,能怎么努力?
我不会做生意,没有本钱,除了卖力气,什么都不会。
6真正让我看清这个家的,是***结婚那年。
他找了个城里的姑娘,姑娘家要求在县城买房。
十五万的首付,我东拼西凑,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人,总算凑够了。
婚礼那天,我穿着二十块钱买的西装,站在角落里看着